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玩音樂是種解脫,就像在沾濕的臉頰掠過微風般的清爽;或是刀反覆割在瘡疤裡那樣深刻。
在音樂上我自絕於著重自我意識與大眾化的兩大塊,
總之歸屬遊戲與我無關,那是音樂人相輕的世界,以及他們的擁戴者用以滿足自己身分界定的規則。
就好似我面對著拍照,它也有兩大塊,兩邊我都不想去,一邊對我來說太標準,另一邊卻太華麗。
這非旦不是自命清高的結果,而是自我放逐後理所當然的逃避,我負責救贖自己。

別跟我說「來寫首有關歸屬感的歌吧。」我只是一時聯想了過去,
在書報架上看到switch六月號的椎名專訪後。
題名為音樂家的taboo。

那個我的partner,將來若是我們搞了一些東西出來,我想你也會同意我不把我們算進任何一邊吧?


最近的心得是:唱歌很快樂,我的真心都在裡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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